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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网络借贷的刑事风险防范”高端论坛在京举办
时间:2018-12-16来源:人民法制 阅读:10
人民网北京12月9日电 (梁秋坪)“P2P网络借贷的刑事风险防范”高端论坛9日在北京大学法学院凯原楼隆重举办。论坛聚焦当前P2P网贷平台的合规管理和刑事风险防范法律规制,以及司法实务的认定难点。来自全国各地的律师界、学术界以及金融实务界的二百多名嘉宾齐聚燕园,就P2P网络借贷刑事风险防范进行深入的沟通和交流。

本次论坛开幕式由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王新主持,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潘剑锋、中国行为法学会金融法律行为研究会会长朱小黄、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全国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赵运恒分别致辞。

本次论坛分为“主旨演讲”、“P2P网贷平台的合规管理与刑事风险预防”、“P2P网贷法律规制的理论与完善”、“P2P网贷的刑事司法实务与辩护”四个单元。

第一单元主旨演讲环节由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王新主持,公安部法制局局长孙茂利、国家检察官学院院长兼中国犯罪学研究会会长黄河、中国建设银行总行法律部副总侯太领、最高人民法院刑三庭审判长陈学勇、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韩友谊分别就“公安机关打击非法集资及P2P网络非法借贷工作动向”、“P2P网贷平台的制度变迁:中国金融犯罪的刑事政策的科学化和现代化问题”、“P2P网贷监管失灵的成因及改进路径”、“非法集资刑事案件情况和相关法律问题”、“‘借’和‘贷’之罪”发表主旨演讲。

第二单元P2P网贷平台的合规管理与刑事风险预防会谈环节由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金融专业委员会主任平云旺主持,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成都分所高级合伙人、金融专业委员会理事周跃立以“囚徒困境-P2P爆雷潮之追根溯源”为题发表主题报告,周跃立以博弈论为基础,通过囚徒困境理论,对P2P爆雷潮的原因做出了独到的分析,提出应深刻对P2P本质的认识,增强金融政策适用连贯性,在监管方面鼓励法律创新的同时也应保持谨慎态度。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刑事处副处长喻海松、北京市检察院经济检察部检察官王拓、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高级合伙人兼大成律师事务所金融委员会副主任姚伟琪、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高级合伙人兼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刑事委员会理事马朗就主题报告进行会谈。喻海松认为应找到P2P问题的根源,在治理P2P行业问题上应采取疏堵结合的方式。王拓指出从监管角度要坚守P2P平台信息中介的定位,P2P平台不应异化为信用中介,同时应该逐步在提高门槛、打破刚兑、强化信息披露方面做出努力。姚伟琪就P2P平台在发生经营风险时候的清算、P2P平台的审核义务和赔偿责任、出借人代表共同诉讼等方面的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真知灼见。马朗则主要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四个构成要件入手对P2P平台存在的刑事风险进行深刻剖析。

第三单元P2P网贷法律规制的理论与完善环节由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白建军主持,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彭冰就“P2P网贷监管的失败与重构”作了主题报告。彭冰分析了P2P网贷监管失败的原因,在对P2P网贷的监管模式进行剖析的基础上,提出了构建创新型监管的新思路。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品新、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郭雳、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兼金融委员会副主任王立宏、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兼刑事委员会副主任娄秋琴就主题报告进行会谈。刘品新创新性的提出了通过科技来预防、重构P2P监管体制的思路。王立宏提出实现P2P平台有序退出的重要性,认为保证平台的平稳运行是目前平台风险的化解方式。娄秋琴则就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集资诈骗两个罪名当中的认定问题、P2P案件中律师角色问题、财产损失挽回、追赃、退赔的问题三方面进行了分析。郭雳则就P2P在中国成为大问题的原因以及P2P问题的解决方式两方面进行阐述。

第四单元P2P网贷的刑事司法实务与辩护环节由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全国律协刑委会秘书长韩嘉毅主持,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副主任線杰作了题为“网贷平台非法集资的认定问题”的报告。报告结束后,昆明市公安局副局长徐猛、南通市崇川区检察院金融网络犯罪检察部员额检察官任留存、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副庭长罗鹏飞、大成律师事务所杭州分所高级合伙人兼金融委员会理事夏晶晶以及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肖飒参与会谈。

会谈结束后,现场听众积极提问,对P2P网络借贷的刑事风险及防范做进一步交流。

最后,本次论坛由全国律协刑委会顾问、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刑事委员会名誉主任翟建以及北京大学法学院王新教授致闭幕辞。

本次论坛旨在深化与会嘉宾对于P2P网络借贷的认识和理解,加强理论界和实务界的沟通和交流,明确P2P网络借贷的刑事风险机防范的重点及防范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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