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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东丽支队全面落实道路交通安全主体责任
时间:2016-12-27来源:人民法制 阅读:10
今年以来,交警东丽支队在市区两级交安委和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始终贯彻落实《东丽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深入开展交通秩序整治活动,突出重点,整体推进。通过一系列管理举措,实现了我区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稳中有降,道路通行能力持续良好,交通安全宣传覆盖率大幅提升的工作目标。
第一,政府主导,多方联动。区交安办由分管道路交通安全的副区长挂帅,区政府办、文明办、教育局、运管局、安监局、交管东丽支队及其它各委办局的分管领导共同参与,各街道密切配合,努力构建区、委办局、街道、村(居)委会四级责任网络。同时,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市区两级综治工作整体部署,以市区年度安全工作重点为纲,起草本年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规划,并提请区长办公会审议,确保将工作统一到区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
第二,健全组织,畅通渠道。按照市交安委下发的考核标准细则,对照本区实际,逐步建立健全区、委办局(街道)、村(居)委会三级道路交通安全组织机构,一级抓一级,层层负责。以区交安办为基点,在各委办局设立交安办,在各街道成立交安委工作站,在各村(居)委会及各中小学校、幼儿园下设分支机构,在社区、行政村主要出入口筹建交通安全劝导站,以办公座机、手机、电子邮箱、政务网构建信息网络,搭建政令畅通、层次分明的工作渠道。
第三,坚持制度,落实保障。立足例会议事、通报汇转、检查考核、信息共享等四项制度,抓好工作落实。一是坚持例会制度。组织召开2016年东丽区春运期间交通安全工作暨街道交安委工作站建设工作部署会、东丽区2016年春运交通管理工作部署会及东丽区“整秩序、防事故、保安全”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工作部署会、东丽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部署会;每月组织文明办、教育局、运管局、安监局及交管东丽支队召开交安办例会,分析研判辖区内各危险路段的隐患问题,制定近期工作措施。二是坚持通报汇转制度。定期向各委办局、各街道通报、汇转交通违法、交通事故信息,要求各单位抓好本单位、辖区内驾驶人安全教育。三是坚持检查考核制度。根据东丽区2016年春运交通管理工作部署会的会议精神及指示要求,区交安办组织运管局、安监局、交管东丽支队深入东丽区各运输企业、各街道开展春运交通安全大检查。检查客货运企业60余家及全区所有街道,落实隐患问题整改10余处;四是坚持信息共享制度。从教育局、运管局、容委等部门分别搜集学校(学生)基础情况、客货营运单位、车辆及驾驶人基础情况、户外宣传设施基础情况等信息,建立信息库,实现网络共享。全年,共撰写请示5份,通报4份,报告通知13份,简报20期,召开交安办月例会10次,召开交安委联席会议3次,有力的推动了各项工作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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