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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永仓:村民心中的法治宣传“行家”
时间:2024-03-15来源:来源:法治日报 阅读:10

李永仓:村民心中的法治宣传“行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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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昊 孙立昊洋

李永仓是陕西省西安市周至县青化镇青化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也是一名“法律明白人”。

他常年坚守在调解矛盾纠纷的第一线,先后为全村调解矛盾纠纷80余起,是村民心中的法治宣传“行家”。

李永仓首先要求自己把法律学明白,他认真学习宪法、民法典、乡村振兴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并注重研究典型案例提升自身法律知识水平。工作中遇到疑难问题,他认真查找法条并向法律专业人员请教,直至彻底学懂弄通。他在村委会建立法治阅览室,购置农民实用法律条文读本、农民法治维权手册等与农民生产生活相关的法律书籍,并为村“两委”干部、村民小组长等讲法。

李永仓以“抓点拉线扩面”的方法与群众一起学法、用法。

村民张某因交通事故死亡,李永仓了解到张某家属的法律需求后,面对面讲解道路交通事故赔偿相关法律法规,帮助张某家属运用法律武器维护合法权益。这是“抓点”,根据群众的实际需要,点对点、面对面,主动“送法上门”普法。

春耕农忙,李永仓为村民普及农药化肥使用方法和农资打假知识。平日里,他利用“板凳会”和“纳凉会”,选择法律问题与大家交流探讨。根据老年人的实际情况,他普及防诈骗知识,帮助老年人守好“钱袋子”。这是“拉线”,根据不同人群、不同时间段进行普法。

李永仓结合法治文化下乡活动,邀请县司法局法治文艺宣传队到辖区开展法治文艺演出活动,将法律知识融入群众文娱活动,潜移默化地提升群众法治观念。这是“扩面”,联合镇综治办、禁毒办、司法所等相关单位和社会力量,采取群众易懂、喜闻乐见的形式,走村入户、深入田间地头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村民崔某为建房导致出村路不畅而产生纠纷,李永仓得知后,向崔某宣传讲解相关法律规定和“让他三尺又何妨”的典故,崔某随后主动让出部分宅基地,方便了村民出行。

村民方某与解某产生经济纠纷,双方家族剑拔弩张,他连夜赶到现场,面对面给双方反复讲法律、讲情理,又“背靠背”做双方当事人及家庭成员的思想工作,有效化解纠纷。

村民张某在建造自家后院房屋时,在未与外出务工的邻居李某沟通协商的情况下,将自身的房屋后墙延伸了一米,建到了李某的私人承包地上,两家因此关系紧张。李永仓全面了解掌握矛盾的基本情况和双方的心理动态后,先后8次入户走访,讲政策、讲法律、讲乡情,终于使双方就矛盾化解达成一致意见,安心生产生活。

在日常调处这些民间借贷、宅基地、侵权责任等矛盾纠纷的过程中,李永仓积累了许多成功经验。他时常结合实际案事例向村党员干部讲解法律问题和矛盾纠纷处理方法,进一步强化了村党员干部的法治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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