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成立环境纠纷多元解决机制专业委员会
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成立环境纠纷多元解决机制专业委员会
人民网天津11月11日电 11月10日,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环境纠纷多元解决机制专业委员会成立大会在天津大学法学院举行。十三届全国政协常委、社会和法制委员会驻会副主任、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负责人吕忠梅,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杨迪,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上海财经大学教授王树义,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天津大学法学院院长孙佑海,中国政法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所长、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于文轩以及来自全国各地的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理事共计三十余人参会。天津大学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孙广平出席会议。
于文轩宣读《关于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设立“环境纠纷多元解决机制专业委员会”等分支机构的批复》,宣布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环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专业委员会成立。主任委员由孙佑海担任,副主任委员为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秦天宝,教授于文轩,天津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建伟。
孙佑海发言指出,此次成立的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环境纠纷多元解决机制专业委员会”汇聚了来自全国各地的26位成员,其中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3名、委员20名、秘书2名。专业委员会将在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的领导下,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扩大社会影响、推进学术交流、助力环境纠纷多元解决机制的理论提升和实践建设。
孙广平介绍了天津大学法学院复建以来的各项成绩,并感谢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希望来自全国各地的环境法律理论和实务界专家学者,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聚焦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战略需求,通过思想的交流和碰撞,产出真正影响决策的高水平研究成果,为生态文明建设贡献力量。
吕忠梅致辞并对专业委员会成立后的工作提出几点建议。第一,每位委员要按照各自的专业领域和专业方向开展研究。在此过程中,一定要讲政治,要将政治话语、政治解读转变为法律的学术话语和学术成果。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第二,专业委员会的基本任务有三个,即搭建高水平的研究平台,产出一批标志性的成果,培养一批真正为中国环境法治建设做贡献的人才。第三,专业委员会的研究成果要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专业委员会的研究课题应该来自于社会生活实践,上升为理论形成制度建议或者研究成果以后,应该回到实践,引领并指导社会实践中环境纠纷的解决。
会后,最高人民法院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研究基地(天津大学)与环境纠纷多元解决机制专业委员会、天津大学中国绿色发展研究院共同主办了最高人民法院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研究基地2018年年会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研究”研讨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