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现场
湖南法院网讯 为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充分发挥廉政监察员职责作用,4月22日,省法院召开机关廉政监察员工作会议。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邬文生出席会议并讲话。省纪委监委驻省法院纪检监察组组长、省法院党组成员粟志远主持会议。
会议要求,要深刻认识做好廉政监察员工作的重要意义,廉政监察员作为党组部署和安排在审判执行等各工作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第一线的哨兵和探头,使命神圣,责任重大。要充分发挥廉政监察员职能作用,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从严管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聚精会神抓机关党的建设,坚定不移推进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要提高认识,始终做到“心中有责”“心中有戒”,增强监督意识。要聚焦主业,主动接受驻院纪检监察组、督察局(机关纪委)的业务指导和监督,不折不扣地完成交办的工作任务。要认真主动履行职责,积极探索加强廉政监督的新途径、新方法,不断提升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水平。要聚焦队伍教育整顿,协助推进队伍教育整顿以及顽瘴痼疾专项整治。要发挥好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确定监察重点,行使监督权力。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当好表率。
会议强调,要加强对廉政监察员工作的组织领导,为廉政监察员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提供有力保障。要严格选拔、改选、任命程序,在廉政监察员队伍高起点上下功夫,确实把有工作热情、群众威望高、有正义感的干警选进廉政监察员队伍。要坚持多措并举,在提高廉政监察员的业务能力上下功夫。定期对廉政监察员进行岗位培训,聚焦主业主责,紧紧围绕自身担负的具体职责任务开展反腐倡廉工作。要坚持内外结合,在保证廉政监察员自身质量上下功夫。强化考核措施,督促廉政监察员履行职责。同时,探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业外人士参加廉政监察员例会。通过内外监督的有效结合与互动,形成更加有效的震慑和制约机制。
省法院机关各党支部书记、廉政监察员,督察局(机关纪委、巡查办)全体同志,省纪委监委驻省法院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