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桑植县农村供水总站负责人侵害职工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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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红网-问政湖南 网友xvh358a
问政领导:桑植县委 县委书记 黄瑛
2026-04-30 11:40:12
尊敬的桑植县领导:
今日怀着无比恳切的心情,反映桑植县供水站负责人黄泽明长期违规违纪、漠视职工合法权益、独断专行的相关问题,恳请各位领导介入调查、严肃查处,还全体职工一个公道,规范供水站的正常管理秩序。
桑植县农村供水总站作为全民所有制企业,承担着全县农村供水的重要职责,本应坚持公平公正、规范管理的原则,保障职工合法权益、推动单位良性发展,但负责人黄泽明担任法定代表人、站长以来,将单位当作私人领地,独断专行、以权谋私,无视规章制度和职工利益,具体问题如下:
一、独断专行搞“一言堂”,工资晋升无制度,职工权益被漠视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及事业单位、国企工资管理规定,职工工资应与工龄、职称、工作实绩挂钩,实行规范的薪级晋升制度,薪级工资随工龄逐年晋升,职称晋升也应对应岗位工资和绩效的合理调整,这是保障职工劳动权益的基本要求。但在桑植县供水站,这一基本规定被黄泽明完全无视,单位多年来未建立任何正规的工资晋升制度,职工工资多少、是否晋级,全凭黄泽明一人说了算,完全不按工龄长短、职称高低进行合理核算。
站内有职工在岗位上工作十余年,工龄、职称均已达到相应晋升标准,却始终未能获得合理的工资晋级,薪资水平与新入职、工龄短、职称低的职工差距微小;而部分与黄泽明关系密切的人员,即便工龄短、无相应职称,却能随意获得薪资上调,这种不公的待遇让全体职工心寒。就工资晋升问题多次向黄泽明反映,均被其以“单位规定”“资金紧张”等借口敷衍拒绝,实则是其独断专行、无视职工合法权益的体现,严重违反了《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
二、利用职务之便,在乡镇供水站人员调动中谋取私利
桑植县供水站下辖多个乡镇供水相关机构,人员调动本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工作需要和职工能力进行合理安排。但黄泽明却将人员调动当作谋取个人私利的工具,在乡镇供水站人员调整、岗位变动过程中,不按规章制度办事,而是以个人好恶、利益输送为标准,违规安排人员调动。
部分职工为了调到条件优越、工作轻松的乡镇供水岗位,不得不向黄泽明送礼、行贿,而那些无利益输送、工作能力突出的职工,却被随意安排到偏远、艰苦的岗位。这种利用职务之便权钱交易、谋取私利的行为,不仅破坏了单位的人事管理秩序,也严重损害了政府和供水部门在群众心中的形象,与水务系统廉洁从业的要求背道而驰。
三、管理混乱无序,负责人长期独霸岗位,全然不顾职工利益
桑植县供水站多年来管理极度混乱,没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和决策流程,凡事皆由黄泽明一人拍板,“他说什么是什么”,其他工作人员的意见、诉求完全不被重视,职工的合法利益更是被抛在脑后。黄泽明自任职以来,长期占据负责人岗位,独揽大权,不接受职工监督,不召开正规的职工会议,单位的重大决策、财务收支、人员安排等关键事项,均由其一人决定,完全无视民主集中制原则。
此前,黄泽明曾因违纪问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但他并未吸取教训,依旧我行我素、独断专行,导致单位内部人心涣散,职工工作积极性严重受挫,也影响了全县农村供水工作的正常推进。
恳请桑植县相关监管部门高度重视此事,介入调查,严肃查处黄泽明的违规违纪行为,纠正桑植县供水站的混乱管理现状,落实职工的合法福利待遇,建立规范的工资晋升、人事管理等制度,还职工一个公平、公正、合理的工作环境,维护国企单位的良好形象和职工的合法权益!若桑植县领导无法解决,将向上级部门继续反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