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20日,由中国法学会主办,世界贸易组织法研究会、中国法学学术交流中心承办的“国际投资经贸法律风险及对策”研讨会在北京隆重开幕。来自中国和亚洲、非洲、欧洲24个国家的200多位法学法律界和工商界代表出席会议。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陈冀平,世界贸易组织上诉机构大法官张月姣、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助理总干事菲尔·玛托库、喀麦隆国家行政学院院长里纳斯·杜桑·曼加纳、“一带一路”国际研究院副院长梁美芬分别在开幕式致辞。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张鸣起主持会议。南苏丹议会司法委员会主席玛格丽特·波尔、尼日利亚联邦高等法院首席大法官易卜拉欣·奥塔、东部非洲法学会会长纳苏尔·穆罕默德等出席会议。
10月20日,中非投资经贸法律风险及对策研讨会在京开幕
陈冀平书记出席会议开幕式并致辞
陈冀平在致辞中指出,当前世界经济虽总体趋势向好,但仍面临着多重风险和挑战。为了应对这些挑战,各国政府都纷纷采取了措施,努力重振贸易和投资这两个大的引擎。2013年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提出了“一带一路”的重大倡议,倡议旨在同沿线各国分享中国发展机遇,顺应了世界和平与发展的时代要求,符合各国加快发展的内在愿望,得到国际社会热烈响应和积极参与。同时由于对“一带一路”沿线和非洲地区各国经贸法律政策、民族宗教传统、语言文化等缺乏了解,影响到国际经贸合作的进一步发展,加强对上述地区经贸投资法律的研究,提升企业法律风险防控意识和能力,已成为中国法学法律界服务“走出去”企业的一项重要任务。中国法学会高度重视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及非洲地区法学法律界的交往,已先后举办两届“中非投资经贸法律风险及对策研讨会”,主办了三期“中非法律人才交流项目”研修班、两期“中非法律合作法律人才”研修班等一系列对外法学交流活动。
陈冀平书记提出三点期望:第一,共享历史机遇,实现开放发展。“一带一路”沿线各国企业界和法学法律界应秉持开放合作理念,紧紧抓住中国机遇,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第二,深化务实合作,实现创新发展。共建“一带一路”中,基础在于互联互通,动力在于务实创新。沿线各国法学法律界要创新合作方式,加强对经贸投资法律问题和制度的研究,在纠纷调处机制等领域探索新的合作途径,防范和化解国际经贸合作中潜在的各类法律风险,为“一带一路”倡议和“中非十大合作计划”的全面落实提供有效的法律支持和保障。第三,恪守社会责任,实现绿色发展。中国企业在海外开展经营活动,要本着义利并举、合作共赢的原则,切实履行社会责任,要自觉遵守“一带一路”沿线及非洲地区国家的法律法规,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全球生态安全做出新的贡献。
张鸣起副会长主持开幕式
张鸣起副会长指出,本次研讨会是中国法学会与非洲地区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法学法律界、经贸界开展务实合作的一次重要活动。它将为中国“走出去”企业、涉外律师与外国经贸官员和专业律师建立联系,搭建一个交流信息、释疑解惑、增进友谊、开拓业务的平台,有助于我国“走出去”企业更好地了解非洲地区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法律制度,防范和化解投资法律风险,从而为创造良好的国际经贸投资法律环境发挥积极作用。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助理总干事菲尔·玛托库致辞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负责非洲事务的助理总干事菲尔·玛托库在致辞中介绍了中国政府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为推动非洲发展开展的一系列合作,高度赞扬中国法学会为促进中非法律交流作出的积极贡献,认为加强中非法律界的交流与合作符合中非各国人民的利益,有助于推动中非经贸合作,促进中非共同发展。他希望中国企业在经济全球化过程中加大对非洲的投资,从政治、经济、文化和生态保护各个角度进行交互合作,积极服务当地,促进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也愿意积极发挥作用,关注环境保护、教育、文化、国家能力建设等领域,促进中国和非洲各国之间实现共赢多元发展。
喀麦隆国家行政学院院长里纳斯·杜桑·曼加纳致辞
喀麦隆国家行政学院院长里纳斯·杜桑·曼加纳在致辞中介绍了喀麦隆在吸引外商投资方面所具有的优势,如安全的社会环境、优惠的关税政策、灵活的市场准则、多样化的经济方式以及对国际公约的尊重等。他感谢中国法学会提供的交流机会,希望中非之间进一步加强法律合作,推动中非经贸关系发展。
世界贸易组织上诉机构大法官张月娇致辞
世界贸易组织上诉机构大法官张月姣指出,本次国际投资经贸和法律风险及对策研讨会的召开恰逢其时。投资和贸易作为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能够拉动就业、减少贫困、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如何创造新的经济机遇,制度建设是关键。吸引外商投资、提高经济增长速度,需要稳定的、透明的、持续的外商投资保护法律制度、税收优惠制度和纠纷处理机制。对于如何化解外商投资风险,她提出两点建议:一是要加强经济和法律方面的可行性研究;二是要加强公司之间、政府部门和私营部门之间的合作。
“一带一路”国际研究院副院长梁美芬致辞
“一带一路”国际研究院副院长梁美芬强调,在“一带一路”战略背景下,香港必须具有国际视野和国家视野。当前,中国正通过和平发展带动全球经济发展。香港作为东西方文化交流的重要窗口,应抓住这一历史机遇,发挥自身优势,与内地手牵手,实现合作共赢。她认为香港与内地合作经验可为其他发展中经济体借鉴。
研讨会为期两天。与会的法学专家学者围绕中非经贸法治建设、中国企业社会责任与非洲可持续发展、国际贸易实务与法律问题分析、海外投资法律风险防控等议题进行深入交流研讨。出席研讨会并参加专题发言讨论的专家学者还有国务院法制办政法司司长吴浩、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副院长赵宏、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院长石静霞、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杨国华、中国世界贸易组织研究会副会长王成安、北京律师协会副会长张巍、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法律事务部副部长刘超、中国国际商会合作发展部副部长吴蒙、中非民间商会秘书长王晓勇、上海国际商会副会长何烈辉等。
研讨会会场
本次研讨会作为中国法学会开展中国境外企业与公民法制环境改善工程的重要活动,得到了政府部门和法律界、企业界的大力支持、响应。商务部国际商务官员研修学院、中国国际商会、中非民间商会、中国中小商业企业协会、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上海达之路集团等协办单位为研讨会的顺利召开给予了大力支持。来自最高人民法院、国务院法制办、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社科院、中国国际贸易促进会等机构的官员、专家学者,20多家从事涉外业务的律所,以及包括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中国成套设备进出口(集团)总公司、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中国中丝集团公司、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非产能合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河钢集团有限公司、四达时代传媒集团等在内的70多家涉外企业负责人或法务主管出席研讨会,参加研讨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