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昌祯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中国法学研究会婚姻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中国婚姻法泰斗。她是法学教育家,也是法律援助律师。作为妇女权益的保护者,她更是一位立法反家庭暴力的推动者,如今已是耄耋之年的她,仍在积极推动反家暴立法。白头虽老,赤心犹存,她的一生,与法同行。
□ 法制网记者 蒋安杰
法制网通讯员 张培坚 陈金波
巫昌祯,1929年11月17日生,江苏句容人。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特约博士生导师。1954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是新中国第一届法律系大学生。毕业后进入北京政法学院,教授民法。1955年曾参与民法起草,1979年、1997年参与婚姻法修改,1989年任妇女权益保障法起草小组副组长,2002年任妇女权益保障法修正案草案专家组组长。
获评“年度法治人物”
2015年12月4日,第二个宪法日,第十五个法制宣传日,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巫昌祯,因在反家暴立法领域中做出巨大贡献,当选为年度法治人物。
87岁的巫昌祯,是新中国第一届法律系大学毕业生,一生中亲历了多部法律的起草修改工作。她孜孜不倦进行婚姻法等领域的学术研究,目睹了家庭暴力的危害,她积极奔走,努力呼吁,让更多的人转变观念,向家庭暴力说不。为推动反家暴立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2014年“国际消除家庭暴力日”当天,国务院法制办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草案)》,同时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2015年8月24日,这部草案被提交全国人大审议。
自1995年“家庭暴力”的概念引入中国后,反家暴立法已走过二十年。与其他多年致力于此的学者和民间人士一样,耄耋之年的巫昌祯对这部等待了多年的法律充满期待。因为,家家和睦是她一生的心愿。
为此,她一边奔走呼吁,推动观念的更新与立法的进程,一边教书育人,培养大批优秀的法律人才。
求学“中国政法大学”
怀着法治的梦想,1948年夏天,刚刚18岁的巫昌祯考入当时闻名全国的法科大学朝阳大学学习法律。然而未满一年,北平和平解放,朝阳大学由华北人民政法司法部接管,成立了“朝阳学习队”,实际上相当于革命干部训练班的性质。巫昌祯就和她的同学们参加一些革命活动,上街搞宣传、演话剧、唱歌,宣传共产党,宣传新社会。这段学习经历令巫昌祯十分难忘:“茅盾、曹禺、郭沫若等大师级人物给我们开设专门的讲座,以及一些党内外老的法律系统的专家也给我们上课。”
1949年10月1日,由谢觉哉担任校长的“中国政法大学”在朝阳大学的基础上成立,巫昌祯随之进入这个短暂的“中国政法大学”,在第三部也就是本科部学习。
1950年,中国人民大学成立,“中国政法大学”并入人民大学,所有的学生也都进入人民大学法律系。1954年,巫昌祯以全优的成绩毕业成为了中国人民大学第一批法律专业的本科毕业生,也是新中国的第一批法律专业本科生。毕业后,巫昌祯和丈夫庚以泰一起被分配到创立未久的北京政法学院任教。
执教北京政法学院
到了北京政法学院以后,巫昌祯主要讲授民法。然而,在一波接一波的政治运动中,北京政法学院的教学活动也受到了很大的冲击。1958年,民法教研室和其他法学教研室都被取消,组成业务教研室。巫昌祯无法继续教授民法,转而讲授毛泽东思想概论和古汉语。其后的20年,虽然没有被打成“右派”,在频繁的政治运动中,“学生不学习,老师不讲课,而是一起参加运动,或者挨整或者整别人”。
1970年代初,在一片砸烂公检法的喧嚣中,北京政法学院师生被整体下放到安徽劳动,巫昌祯和丈夫庚以泰也来到安徽干校劳动。一年后干校解散,庚以泰被分配在安徽省公安厅工作,巫昌祯则回到北京留守,照顾幼小的孩子们。因为不知道这样的日子何时是个头,巫昌祯只好提前退休了——当时,她只有四十多岁。
1978年,北京政法学院复办,巫昌祯再次回到学校,重登讲台,回归她所热爱的教师岗位。从此在讲台上一待又是几十年。
教书育人不负此生
在五十多年的执教生涯中,巫昌祯教授有好几次重新选择职业的机会。1955年参加民法典起草的时候,巫昌祯整理材料既快又好,全国人大很想让她留在机关工作;一九八十年代第一次修改完婚姻法后,全国妇联也有意把巫昌祯留住,请她出任中华妇女干校(中华女子学院前身)的领导工作。这些邀请都被巫昌祯委婉回绝,她始终没有离开讲台,宁愿做一名教师,教书育人。
巫昌祯的讲授非常生动,注意理论联系实际,用大量生动的例子深入浅出地讲解枯燥的理论知识,受到了同学们的欢迎。“在实践中,我掌握了大量丰富的实际材料。从那时起,我就养成了理论联系实际的作风,在以后几十年的教学工作中,始终坚持和发扬了这种作风,从而形成我讲课的风格。”
在复办后的1980年代初,巫昌祯和学生的关系十分密切,非常关心同学们的学习和生活。那时候每个班都有一个固定的教室,晚上上自习的时候,巫昌祯经常来到教室给同学们辅导学习。同学们遇到一些生活上的烦恼,情感上的困扰,也都会去找和蔼可亲的巫老师倾诉。没有事的时候,学生们也会经常登门拜访和巫老师聊聊家常。
2014年因骨质疏松,巫昌祯不再像以往那样四处奔走,但是,仍然指导一位博士生学习,对婚姻家庭法、妇女权益保障等问题的思考和研究并未停止。
虽年事已高,巫昌祯笔耕不辍。2013年她带领团队编写了中国社会工作协会推出的家和工程系列丛书的第一本——《婚姻家庭法律指南》。
在巫昌祯的书架上,摆着2014年3月全国妇联权益部和中国婚姻家庭研究会颁发给“顾问”巫昌祯的感谢证书,2012年9月中国法学会授予她“全国杰出资深法学家”荣誉称号的证书……巫昌祯还特别珍藏了1995年联合国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中国组委会的嘉奖证书,该证书感谢她在参加联合国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工作中做出的显著成绩。
巫昌祯说,人生的价值在于奉献。生命不息,奉献不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