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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届环渤海区域法治论坛在山东青岛举办
时间:2016-12-27来源:人民法制 阅读:10
 

第十一届环渤海区域法治论坛在山东省青岛市举办

        2016年10月24日,由中国法学会指导、环渤海区域七省区市法学会主办、山东省法学会承办的第十一届环渤海区域法治论坛在山东省青岛市举办,主题是“新形势下创新社会治理研究”。

 
主席台

        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全国人大常委、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王其江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山东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法学会副会长王凯祥主持会议开幕式,青岛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祝华出席会议并致辞,中国法学会会员部主任张所菲出席会议并宣读第十一届环渤海区域法治论坛获奖论文表彰决定。开幕式后,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立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讲席教授沈国明,以“社会治理创新的理论与实践”为题作了主题报告。

 
王其江副会长出席会议并讲话

        王其江副会长在讲话中对第十一届环渤海区域论坛的筹备和组织工作,以及论坛长期以来的发展,给予充分肯定。指出,环渤海区域法治论坛坚持把解决区域法治实践中的实际问题放在首要位置,不断强化问题导向,突出实践特色,强化创新意识,促进成果转化,为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推动区域法治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本届论坛以“新形势下创新社会治理研究”为主题,具有鲜明的时代性、实践性和针对性,深入分析研究新形势下创新社会治理的形势、任务、措施,一定能够取得丰硕成果,为区域治理创新做出新的更多更大的贡献。强调,七大区域法治论坛自创办以来,已经成为推进地方法治建设实践、服务地方党委政府决策的重要途径,成为推动地方法治研究、促进成果向实践转化的重要平台。应当积极创造条件,促进成果转化。高度重视依托各种传媒加强宣传,抓好多方参与,尽可能提升论坛的开放性,注重协同与创新,更好发挥智库作用。要深入领会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不断努力,勇于创新,坚持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争取为区域乃至全国的法治建设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山东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法学会副会长王凯祥主持会议开幕式

        在大会发言环节,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行政庭副庭长范懿、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王海光、山西大学法学院民商法专业研究生杨爱琴、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未成年审判庭助理审判员李文超、辽宁大学法学院教授李丽峰、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王建秀、河北经贸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王利军、山东法官培训学院讲师李宁、内蒙古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综合调研科科长马文基等9位获奖作者代表进行了交流发言。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市法学会副会长孙力,河北大学政法学院院长、教授孟庆瑜,东北财经大学教学部主任、副教授王子正等3位专家学者进行了精彩点评。

 
青岛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祝华出席会议并致辞

        讨论环节结束后,山东省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海洋大学法政学院院长刘慧荣教授与辽宁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院国强进行了论坛承办工作交接,院国强副会长并做了表态发言,要再接再厉,把下一届环渤海区域法治论坛办好。

 
中国法学会会员部主任张所菲出席会议并宣读第十一届环渤海区域法治论坛获奖论文表彰决定

        本届论坛共收到论文1223篇,经过论坛组委会初评、中国法学会终评,共有189篇论文获奖,其中:一等奖论文10篇,二等奖论文20篇,三等奖论文30篇,优秀奖论文129篇。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讲席教授沈国明作主题报告

        山东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王彤宇,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孙力,天津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魏康利,河北省法学会党组成员、联络部主任韩利,辽宁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院国强,山西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吴刚,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会副秘书长何岩,中国法学会会员部业务指导处处长杜林,黑龙江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单宝臣,重庆市渝北区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法学会秘书长包季伟等来自中国法学会机关,环渤海区域北京、天津、河北、山东、辽宁、山西、内蒙古七省区市,以及黑龙江省、重庆市法学会有关领导、专家学者和同志共160余人参加了本届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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