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近日,菲律宾就南海问题单方面提起强制仲裁,引起国内外广泛关注。
中国在涉及领土主权和海洋权利的问题上,一贯坚持由直接有关国家通过谈判的方式和平解决争端。菲律宾提起强制仲裁程序,其目的是试图通过仲裁向中国施加政治压力,以通过对《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所谓“解释或适用”来达到否定中国在南海的合法权利,并按其单方面主张和意愿解决南海问题的目的。对此,中国当然不能接受。
中国政府多次郑重声明,中国不接受、不参与菲律宾提起的所谓国际仲裁,具有充分的国际法依据。菲律宾明知其提出的仲裁事项本质上是岛礁领土主权问题,明知中国从未同意就有关争端接受强制争端解决程序,明知中菲之间存在通过谈判方式解决有关争端的协议,还要单方面提起强制仲裁,违反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相关规定,无助于争端的和平解决。中国政府坚持不接受、不参与“南海仲裁”案的立场,是基于该案违背基本的国际法理,是为了维护和践行国际法治,捍卫中国自主选择争端解决方式的主权权利,确保中国依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作出的排除性声明起到应有的效力,维护国际海洋法律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有鉴于此,中国法学会网收集、整理了“南海仲裁”案的相关材料,制作本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