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聚焦“稳”“快”“优” 让法治成为营商环境“最硬内核”
文章来源:学习强国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
今年以来,湖南省司法厅聚焦经营主体关切,积极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普法行动,充分发挥法治在营商环境建设中的规范、引领、保障作用,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提质。
按需精准普法
企业发展更“稳”
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关键要在全社会牢固树立法治信仰、增强法治意识,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怀化市芷江侗族自治县司法局“送法进企业”活动现场
“订立劳动合同需要注意什么?”“违法分包或转包发生工伤事故,找谁赔偿?”
8月14日,怀化市芷江侗族自治县司法局组织“法润三湘”法律援助志愿律师、大学生普法志愿者、公证员等走进罗旧镇工业园区,为企业员工开展法治讲座。围绕民法典中与企业员工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点,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和贴近生活的案例进行阐释,加深了企业员工对民法典的认识和了解。讲座结束后,律师还针对企业潜在法律风险提出防范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提高企业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公司法大幅度修改,对我们企业经营和风险防控影响深远。这个培训恰逢其时。”“杨律师讲课讲得很好,既听得懂又用得上。”在宁乡高新区办公楼会议室,宁乡市司法局联合宁乡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为企业开展新公司法培训讲座。来自100多家企业的代表们认真听课,积极与授课律师交流,收获满满。
“希望你们多讲法、多释法,帮助我们提升依法经营水平。”8月7日,湖南天杯律师事务所的李景林律师应邀前往株洲坤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关法律问题及常见物业纠纷”专题讲座,该公司负责人连连点赞。
在湖南各地,类似的场景并不鲜见。它们是湖南司法行政系统开展精准普法,推动企业稳定发展的生动注脚。
优化法律服务
解纷纾困更“快”
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要坚持从解决企业和群众的“急难愁盼”出发,企业和群众的法治需求在哪里,法律服务就要跟进到哪里。
为了帮助企业规避风险,提高依法经营水平,7月30日,湖南省司法厅、省工信厅联合启动“服务实体经济 律企携手同行”专项行动,发布《湘企法律服务包》和300家企业法律需求清单,并通过系列活动为企业开展免费“法治体检”。
近年来,湖南省司法行政系统与工信系统同题共答、同向发力,积极组织900余家律师事务所主动对接服务各类企业1.2万余家,开展政策解读和精准普法4500余场,“法治体检”5400余次,提供法律咨询3.5万余次,调处矛盾纠纷6500余件。
对企业来说,时间就是金钱,效率就是生命。遇到法律问题,企业应该如何快速寻求帮助?在郴州市永兴县,前往“涉企公共法律服务窗口”,或许是个不错的选择。
这里有1名工作人员和律师专岗坐班,企业可随时申请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公证等公共法律服务。不仅如此,涉企公共法律服务窗口还有“文书模板”“费用计算”等模块,方便企业撰写起诉状、计算诉讼费等。若企业需要法律咨询,还可与律师一对一咨询,“一站式”解决涉企法律问题。
株洲市渌口区“民营企业法律服务站”授牌现场
株洲市渌口区司法局则是立足“民营企业法律服务站”,整合司法行政涉企服务职能,为企业提供包括法律咨询、法律培训、法治体检、法治宣传、协助维权在内的“成长式”“普惠+定制式”全生命周期法律服务。
此外,在园区开设“1+1”(1名专家调解员+1名专职调解员)涉企纠纷调解工作室,打造涉企纠纷案件化解“快车道”。开通“小微企业法律咨询专线”,通过制作发布“法治体检”电子问卷、建立微信法律咨询群等多种方式,为企业提供“远程式”在线服务。
主动问计问需,精准纾困解难,订单式、点穴式、“一对一”的法律服务,为企业健康发展按下“加速键”。
强化执法监督
市场环境更“优”
行政执法工作最为贴近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也是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必要条件之一。
为进一步强化涉企行政执法监督,拓宽行政执法监督渠道,6月14日,浏阳市司法局组织党外人士及行政执法监督员前往大瑶镇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开展调研。
将商会作为联系点,是浏阳市行政执法监督试点工作的创新探索,初步登记受理了400多家商会会员企业有关行政执法方面的投诉举报、意见和建议等,并及时反馈处理。同时,采取涉企“执法监督+法律服务”模式,通过以案释法、普法小视频、法治体检的形式,为企业提供高效的法律服务。
“商会成立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联系点后,企业维权渠道更广了,企业享受的法律服务更多了。”浏阳市烟花爆竹总会副会长、大瑶镇花炮产业商会秘书长王贤凤介绍。
在湘潭市岳塘区,某企业因未对收集的厨余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理,受到城管执法部门行政处罚。岳塘区司法局会同岳塘区法院、检察院,邀请相关业务专家,专题研讨这一行政处罚案件,依据相关规定并结合案件情节建议对涉案企业予以减轻处罚。这是岳塘区司法局创新完善包容审慎柔性执法监管方式的一个缩影。
为了助力执法环境明确“尺度”、更有“温度”,岳塘区司法局将行政执法部门落实柔性执法的情况作为执法评议的重要评价指标,强调执法办案过程中的释法说理。与检察机关建立执法监督协作配合机制,强化入企执法监督管理,防止“任性执法、同案不同罚、过度处罚”等不规范情形,积极推进涉企行政执法检查“扫码入企”备案工作,建立涉企问题投诉举报渠道,公开受理企业对行政执法的投诉举报。
对行政执法工作全方位、全流程、常态化、长效化的监督,营造出高效透明、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进一步提振企业高质量发展信心。
一审:秦安琳 二审:钟 畅 终审:兆 元